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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和TA们一起,共同学习“依法带娃”!

日期:2024年01月09日

 

      

“家庭教育是生活教育,是情感教育和人格教育,最核心的是做人的教育……”近日,虹口区检察院携手区妇联、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虹口工作站等单位开展“角色互换,感受爱”家庭教育指导讲座,虹口区各街道妇联家庭工作者、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虹口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虹口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及部分干警共同学习“依法带娃”。

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师、上海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赵红通过家庭教育故事分享、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多种方式,引导大家认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家长责任,掌握家庭教育沟通技巧,学会打开未成年人心扉,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在场的学员们首先从一场游戏开始,通过对自家孩子们的性格特点描述寻找共同点,现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认真聆听孩子的需求,专注倾听孩子说话,与孩子积极沟通,与孩子产生共情,让孩子在鼓励中成长……”赵红老师表示,家庭教育中需要监护人积极的投入参与、真诚的表达和互动、认真的聆听与尊重,家长的改变就能改变孩子的世界。

“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主体是家长,但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长的事情。”未检检察官介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亦是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的重要一环。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对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建立了层次分明、“软硬兼施”的责任体系。检察机关坚持打出“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组合拳,推动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2021年底,虹口区检察院就会同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的意见》,创建监护监督制度并建立了首支监护监督员队伍。2023年以来,主动对接“三所联动”机制平台,促进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并联合多部门共同签约了《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监护监督工作实践。

值得一提的是,讲座现场这些阳光社工也均是区检察院未检监护监督员。两年来,区检察院监护监督员的队伍正在持续壮大,他们根据申请家庭监护能力的不同等级参与相应监护干预帮扶工作,提供诸如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监护职责进行监督和督促等,在开展监护监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达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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