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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虹口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日期:2024年01月05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为 105 个先进集体和 132 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对“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进行表彰。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风从东方来,云起北外滩。虹口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东北部,曾被习近平总书记誉为“海派文化发祥地、先进文化策源地、文化名人聚集地”,在这片23.48平方公里的热土上,经济社会前进与发展的轰鸣声隆隆,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展示窗口“峥嵘初现”。与此同时,中共中央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检察人精神振奋、意气风发!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作为。作为1998年就已获全国模范殊荣的虹口区检察院,始终与时代同频、与人民共进,虹检人沐浴着新时代的春风,在检察改革大潮涌动中,昂扬奋进、戮力前行,以检察担当和实际行动书写着虹口检察护航虹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新事迹。2023年,虹口区检察院再度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关山万里,再起宏图。荣誉是激励,更是鞭策。全体虹检人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对标上海检察“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要求,围绕虹口区建设“上海北外滩 都市新标杆”目标,坚持“求办案极致 铸监督品牌”理念,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作为重要职责使命,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努力为虹口乃至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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