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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建安副检察长赴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工作

日期:2017年08月02日

 

7月26日下午,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建安一行先后走访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流协商“两法衔接”工作。侦监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走访。

在区商务委,潘建安副检察长与区商务委副主任林崇就就“两法衔接”工作涉及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安排、联络员培训等相关问题及下阶段重点工作推进等内容进行了交流。潘建安副检察长提出: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两法衔接”向纵深发展。二要深化共享平台建设。确保平台资金到位,建设并运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做实证据链,及时对接、移送“两法衔接”案件线索,健全案件协商机制,进一步扩大联合执法效能。三要开展联络员培训。针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数量少、信息互通不到位等问题,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操作流程专人培训,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及时掌握。

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潘建安副检察长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胡伟文就强化“两法衔接”意识、完善案件协商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培训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潘建安副检察长表示:一要强化法治共识。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要建立衔接联动常态化机制。畅通监督案源渠道,加强与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单位的执法司法信息互通、法律适用标准对接,落实第一时间查办,助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三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培训和执法实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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