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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后,少年继承的遗产有了妥善监管

日期:2025年07月21日

 

      

近日,虹口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在办理未成年人小元(化名)法定继承纠纷支持起诉案中发现了涉未成年人财产保护线索。16周岁的小元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了其爷爷的遗产,包括房产、人民币款项等,经与另一继承人协商,其中一套房屋予以出售,小元取得了售房款人民币400余万元。

考虑到小元系未成年人,其名下继承的大额财产可能存在被侵害危险,检察官与法院、公证处、小元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多次沟通、释明法律,取得了小元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7月8日下午,检察官陪同小元及其法定代理人至虹口公证处,将所继承房屋的售房款400余万元提存监管,由公证处依约定时间发放。待小元年满18周岁后,可自行在公证处领取。

这是《意见》签署后适用提存公证的第一案。

下一步,虹口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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