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星演唱会总是一票难求,为了见喜爱的明星爱豆,许多歌迷不得不花高价求助于“黄牛”,然而“黄牛”真的靠谱吗?一男子打着“某大型票务公司工作人员”旗号对外销售明星演唱会门票,并以公司名义与人签署“代理协议”,却将收取的数十万元票款全用来个人消费挥霍。 2024年春季,众多明星演唱会扎堆举办,歌迷提前数月便开始抢票。2023年年底,小陈在朋友圈看到林某某称有渠道抢演唱会门票,便主动询问。林某某表示自己是某大型票务公司员工,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门票。 小陈回忆:“一开始我找他购买了几场演唱会门票,他都有正常出票。到2024年2月份,林某某问我是否要成为他的代理,我去加价卖票,每成功一单可获得溢价一半的抽成,我当时正在失业中,觉得这也是个赚钱的好办法。” 小陈缴纳一笔代理费后,林某某发来一份该票务公司演唱会门票代理销售合同叫他签署,后又补充签署了票务公司的入职信息。 “他还说要给我做工牌。”小陈说,之后他放心开始卖票,先收取订票人钱款,再将订票人信息和钱款一起转给林某某,至4月份案发,已陆续向林某某转账90余万元。然而,林某某收到款后或表示没出票成功,或是成功出票后到了演唱会当日,订票人用其所提供的票都进不去演唱会。 “现场工作人员说是假票,我再去找林某某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小陈告诉检察官,此时他才后知后觉意识到“猫腻”,发现林某某给他的代理合同上并没有盖公司章。 同一时间,上海的刘先生去派出所报案,说其购买演唱会门票被骗,对方发来的门票是假的。经查,刘先生经朋友小赖介绍认识的“黄牛”也正是林某某,为购买演唱会门票,他已向其转账2万余元。 小赖表示,他也是林某某手下的“代理”,同样交了一笔代理费,与林某某签署了演唱会门票代理销售合同,后不仅通过林某某购买演唱会门票倒卖,还将林某某分别介绍给了朋友刘先生和魏先生。和小陈情况类似,三人转钱后,林某某不是一直没有出票就是出的是假票。 林某某很快被抓获归案,承认自己并不是票务公司员工,并无出票资质,只是一个“黄牛”。 “平时我也是靠自己抢票或招人代抢票等方式购买的门票,确实出过真实门票。我先假装票务公司工作人员,以先兑现少量门票、低溢价等方式取得别人信任,再问他们要不要签代理合同一起赚钱,让他们放心地去卖票,再将票款转给我。”林某某表示。而收到的票款几乎都被他用于个人消费挥霍,再伪造虚假电子票据和订票成功短信截图给订票人,眼见演唱会陆续开场,假票露馅后就干脆失联。 经审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间,除去已退还钱款,林某某骗取小陈、小赖等4人购票款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检察官审查本案后认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2024年年底,检察官以合同诈骗罪对林某某提起公诉。 2025年2月14日,结合累犯前科及认罪认罚情况,虹口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演唱会购买黄牛票非合法渠道,不仅溢价严重而且存在较高风险,容易买到假票或者被骗。购票当优先选择官方购票渠道,及时关注官方补票通知或候补机制,如果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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