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8年12月2日12时许,王某乘坐134路公交车,司机提醒王某上车未刷卡,王某言辞激烈,与其发生口角。后王某挥拳殴打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造成公交车失控撞向停在路边的环卫车,司机软组织挫伤。案发时,车上载有14名乘客,道路上往来行人车辆较多,路况复杂。 2019年1月14日,虹口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某提起公诉。2月22日,虹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出庭支持公诉。因王某有自首情节,法院最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2018年的12月20日20时许,张某酒后乘坐749路公交车时,对该公交车司机胡言乱语。车行驶一段路程后,张某突然拳击司机头部,司机被迫紧急停车,张某继续拗其手臂并连续击打其头部十余下,拉扯其衣领、围巾等,持续时间长达一分钟,致司机头部软组织挫伤。此时道路上来往车辆行人较多。巡逻警车经过时,司机立刻向公安民警求助,民警上车后将张某带离。 2019年2月21日,虹口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某提起公诉。3月18日,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皇甫长城出庭支持公诉。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公共交通的安全关涉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危,每一位公民应当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教训,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承担公民的应尽责任,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打造有温度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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