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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监督”一周年,一起来看检察之力携手家庭保护的虹口实践

日期:2022年12月22日

 

      

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举行“检社同助力,'虹'心护未来”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活动,会签监护监督工作相关实施意见,增聘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员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典型案例。

活动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主持,虹口团区委、民政局、教育局相关领导,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中心”)及虹口工作站相关负责人,青少年事务社工代表以及市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委员、区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出席活动,来自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共同参与。

活动现场,区检察院与阳光中心、团区委共同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监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过去的一年中,青少年社工(以下简称“社工”)作为监护监督员队伍的重要成员,在开展监护监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意见》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加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社工群体参与监护监督工作做了更完善、细致的规定。

随后,“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检察官新闻发布会召开,检察官通报了近年来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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