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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老品牌”的“历史与乡愁”,“检察蓝”在行动!

日期:2019年11月19日

 

      

在构建全球卓越城市的进程中,上海构筑战略优势,打响“四大品牌”。“老品牌”作为上海“四大品牌”的重要基础,是上海城市历史的珍贵沉淀和见证,更是上海企业的信誉传承和质量保证。品牌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核心在于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些年,侵犯上海“老品牌”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案件骤增,多个家喻户晓的品牌被侵权情况严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对此,上海检察机关坚持对侵犯“老品牌”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零容忍,对“老品牌”知识产权犯罪打击零容错,对“老品牌”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机制的构建零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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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北外滩浦江国际金融广场联合召开“上海检察机关保护‘老品牌’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了虹口区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共同参加。检察官对2016-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老品牌”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突出问题,并从刑事司法角度就进一步完善“老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有效性、实用性的建议。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通报本市侵犯“老品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及检察服务保障举措。

 

●知识产权案件高发,涉及侵犯本土“老品牌”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

2016年至2019年9月,上海检察机关涉及侵犯“老品牌”审查起诉案件共计55件104人。历年案件受理数和涉案人数均在持续增长,2018年侵犯“老品牌”案件已同比增长61.54%,人数同比增长125%。侵犯本土“老品牌”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发案区域以本市郊区为主,高发于工业用品、食药品、日用品行业,以自然人犯罪为主,单位犯罪有所增长,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呈逐年增长趋势,2019年已达到62.5%,案件均获有罪判决。

●本土“老品牌”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特点

1.侵权罪名集中,犯罪主体特点鲜明,“家族式”犯罪形态常见。

2.跨地区侵权模式为主,单环节犯罪向全链条犯罪转化。跨区域犯罪案件占比高达50.9%。一起案件往往包含了多个环节,制假销假的过程涉及全国不同地区。

3.海外售假、社交软件售假成为侵犯“老品牌”新途径。

4.部分案件案发前“老品牌”缺乏司法维权意识。

 

●“老品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

有组织、规模化侵犯“老品牌”犯罪现象不断涌现。

社交软件售假取证难度更大,侵犯“老品牌”犯罪黑数大。

企业自身品牌保护观念有待加强,管理维护存在短板。

社会尊重保护“老品牌”理念仍需进一步提升。

●保护“老品牌”知识产权,检察机关怎么做?


1.依托专业化团队,严厉打击侵犯“老品牌”知识产权犯罪。上海检察机关自2012年起建立三级院知识产权专业检察工作体系,各级院均设有知识产权专业检察部门或专业检察官办案组。专业办案团队通过依法审查每一起案件,精确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严厉打击侵犯“老品牌”知识产权行为,切实维护本土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以检察官办案组为载体,构建检企互通机制。上海检察机关推动基层院构建检企互通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听取“老品牌”企业的法治需求,并通过在辖区重要科创、创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工作站和联络点,为区内“老品牌”企业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优质检察产品,将司法保护延伸至企业生存发展最前沿。

 

3.推动实质性参与诉讼,合理赔偿机制助品牌挽损。坚持打击侵犯“老品牌”犯罪与帮助企业挽损并重。除了在相关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向品牌权利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还邀请权利人实质性参与相关刑事诉讼,探索被告人合理赔偿的新机制,在被告人认罪的基础上,促进双方协商和解,及时弥补品牌企业的损失,停止侵权行为。

 

4.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精准引导品牌管理维护。立足办案,挖掘被侵权企业在“老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紧扣品牌管理维护的核心主旨。除了建议企业加强内部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维护宝贵品牌无形资产意识以外,检察官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在企业机制的源头上查找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具体意见,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打击产业链常态化,高科技提升惩治犯罪实效;秉持恢复性司法,切实维护“老品牌”企业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老品牌”特殊检察保护机制;巩固协作机制,多管齐下共同维护“老品牌”

 

 

典型案例:“玉棠”案

 

【基本案情】王某某在未得到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从2017年4月起,通过他人介绍从刘某某处以购买仿冒小包装玉棠牌白砂糖的包装袋,雇佣王某、张某将从冯某某、张某某等人处购买大包装的他牌白砂糖灌装入仿冒玉棠牌包装袋内。之后,王某某将灌装成件的玉棠牌白砂糖销售给张某某、刘某某,秦某、余某某等商户,该些商户在明知该糖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依然将仿冒的玉棠牌白砂糖销售给客户。

 

【判决结果】经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某等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冯某某等六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刘某某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1.典型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参与庭审案

2.被告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3.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答记者问


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检察日报、上海宣传通讯、上海法治报以及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等17家媒体记者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源头、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合理赔偿等问题向检察官提问。


发布会后,多家媒体记者又就相关问题对检察官进行了深入采访。

 

区人大代表、 雷允上新虹联药房董事长、总经理张炯表示,检察机关保护“老品牌”知识产权的工作非常及时、重要,对老企业来说不仅能增加经济效益,也能增加企业实力。几十年来,许多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消失,其中也有企业缺乏品牌保护意识的原因。我们雷允上企业,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企业的经营主体是多方面的,在品牌保护上也有困难。希望在法律保障下,企业做好自身建设,提升品牌保护意识,同时也希望能由政府主导牵头,与企业多方形成合力,共同保护“老品牌”、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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