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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案件检察官新闻发布会

日期:2019年02月28日

 

  

近日,我院在本区嘉兴路街道市民驿站第四分站召开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案件检察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检察一部检察官傅伟琴、检察官助理朱乃一发布,业务主任丁莹主持。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皇甫长城、嘉兴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潘中胤及我院特约检察员赵德粉、徐彤等出席。检察日报、上海日报、法制日报、新闻晨报、法治天地频道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傅伟琴检察官就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面临后果作了详细解读。朱乃一检察官助理通报了我院2018年度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对“轻便摩托车醉驾”、“小区、停车场挪车”、“隔夜酒”、“酒后闹事”等办案中暴露出的六大常见认识误区作了具体介绍。随后,在记者和市民提问环节,傅伟琴检察官、朱乃一检察官助理就“恶意劝酒”、“隔夜酒”不开车判断标准等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与会记者、市民进行了解答互动。最后,我院特约检察员赵德粉对本次发布活动进行了现场评议,认为,检察机关在春节来临之际就醉驾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举措非常及时,发布会进一步澄清了公众普遍存在的有关酒驾的认识误区,很有警示教育意义。

本次新闻发布会是首次在市民驿站召开、邀请普通社区群众参加的新闻发布会,与会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发布会提高了法律意识、扫除了认识误区,会后也会向家人朋友传播、普及醉驾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人民网、正义网、上观新闻、澎湃新闻等网络媒体及法治新闻、平安资讯、宣克炅的《小宣说》等电视媒体均对新闻发布内容进行了报道,上海法治报、新闻晨报也对新闻发布会内容做了整版刊登,许多市民表示检察官梳理的几个酒驾认识误区提醒非常实用,新闻发布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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