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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举报
职务犯罪举报须知
举报人的权利
1、要求检察机关按举报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受理举报。
2、要求检察机关对举报行为保密。
3、要求检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4、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件,要求获得举报奖励。
5、了解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
6、对检察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申请复议。
举报人的义务
1、如实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
2、不得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所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