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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1月12日
为凝聚各方力量,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虹口区院积极推动成立由区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 16家职能单位及全区各街道、阳光社工站为成员单位的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办公地址由虹口区院选址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落实“中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