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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10月15日
10月15日下午,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晓丽就一起案件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并就认罪认罚确认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进行见证。本案是我院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根据办案相关规定,听证会专门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和一名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监察机关代表、涉案单位代表出席听证会,并发表意见。为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的值班律师全程参加不起诉公开听证和认罪认罚确认活动。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我院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