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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 | 我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座谈会

日期:2018年08月31日

 

      

近日,我院在排摸公益诉讼线索过程中,发现虹口区某部门未依法履职致市优秀历史建筑德邻公寓长期持续受损,经初查后于8月17日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予以立案审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结合虹口区“打响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进行了专题调研,结合本案一起形成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8月30日下午,我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晓丽、被监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

会上,崔晓丽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新职能以及我院对本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进行调研的总体情况。随后,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本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情况,并就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了公开宣告。

该局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表示感谢和接受,认为其在德邻公寓违法施工一案的处理上还存在着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作为行政监管部门要积极依法履职,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启动德邻公寓修复整改方案的编制及审批程序,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修复工作,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要及时向我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最后,曾国东检察长介绍了我院开展检察改革的主要情况,认为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范围广、探索空间大,并指出近年来虹口区委、区府越来越重视文化强区建设,明确了文化强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牵涉的部门多,保护难度大。因此,一要扩大影响,增强效果,将此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作为切入点,扩大办案成效,提升社会影响力;二要改变监督理念,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与区历保办、房管局、规土局、文化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本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三要增强信息沟通,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补位助力作用,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感到“缺把力”的时候,可由检察机关“助把力”,做到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四要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此次行政公益诉讼的线索是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发现的,在今后的修复整改过程中也要发挥好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的正面宣传,提升社会舆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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