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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三所联动+法治副校长”,一起守护孩子们!

日期:2023年08月30日

 

      

近年来,虹口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并主动对接“三所联动”机制平台,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权益保护、依法治理等工作,将家庭、学校等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凝聚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5月,虹口区某小学的两名学生之间发生纠纷,继而引发一名家长与另一名学生产生肢体冲突。作为法治副校长的公益检察室检察官李琳去上法治课时,得知了这一情况,李琳立即将线索移送到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案组。

未检检察官介入后,多次走访学校,充分了解事件经过,查明纠纷起因,并从法律角度对学生间的纠纷、学生与家长间的纠纷进行分析释明,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监护履职方面的教育,引导各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纠纷。

做好当事双方的释法说理工作并不是结束。为了更加深入地化解根源上的矛盾,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与法治副校长主动对接“三所联动”平台,通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方力量进行调解,共同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妥善解决了双方学生及家庭间的矛盾,是法治副校长运用法治思维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成功实践。

而在今年8月的另外一起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中,未检检察官施丹在提前介入时发现:该学生与其监护人间存在沟通不畅、亲子关系淡漠、抚养费纠纷等问题。

“我们通过法治副校长积极与学校沟通,并向这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外祖母等了解他的生活、学习、成长等情况,然后积极推动属地派出所启动‘三所联动’机制。”施丹介绍到。

在调解过程中,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与法治副校长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敬畏法律。帮助未成年人监护人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日常行为、心理及情感状态,构建良性亲子关系。最后,涉案未成年人的抚养费及短期照护等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利益保护实现最大化。

“我的做法确实过于冲动,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我会认真悔过的。”最终,涉案未成年人放下了心中芥蒂,也流露出悔意。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虹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能动履职,以法律监督为原点,携手各方一起,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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