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虹口检察院成立“专职入驻、实质运行”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监协作办公室),致力用“实效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虹口样板。” 顾名思义,“侦”是指侦查,指的是公安机关。“监”是指监督,是指检察机关。而侦监协作办公室就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携手合作的小小枢纽,在办理刑事案件从“提前介入”到“办结”全流程中推进双方数据共享、互动沟通、分工协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在未来,侦监协作办公室还将继续发挥检察一体化监督履职中的枢纽作用,进一步探索各项侦监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协作平台凝聚共识,做好无强制措施直诉、非羁押监管、不诉案件非刑罚责任追究等工作的衔接配合。 同时,该办公室会继续联合“大数据”并肩作战,发挥公检共享信息资源及大数据模型的优势,提升监督线索筛选精准度,做好对规范强制措施、清理“挂案”等的长效监督,以数字赋能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