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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评优,我赞同。”

日期:2022年01月05日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要求,通过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切实提高检察办案质量,12月29日,虹口区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优质案件的评查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主持人首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评查标准等规范性文件,释明本次阅卷的目的和方向,由人民监督员通过阅卷来审查评查员的初步评查结论是否准确、恰当。

“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所称的主犯与报捕的杜某差异性较大,于是仔细研判案件证据,挖掘同案犯的供述细节,掌握了主犯温某的参与情况,并结合同案犯的供述锁定其身份,立即制发《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020年6月,温某到案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这起案件中,我们还延伸办案效果,进行法律监督,对相关单位执业不规范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取得回复。”办案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诉讼经过、基本案情,阐明依据以及其他有关案件办理的情况。

评查员重点结合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上海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等评查依据,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评查经过,逐一说明了评查理由,发表评查意见。

人民监督员在完全了解案件事实、办理过程以及评查结论及理由的基础上,闭门进行评议,并填写《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意见建议表》。

这起案件评优,我赞同。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评查结果都表示认可,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公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察官在办案中能够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严守法律底线,坚持不枉不纵的司法理念表示认同;更为检察官能够主动作为,延伸办案成果,在社会综合治理、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点赞!

虹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抓住群众的关心点、聚焦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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