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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长点心呐!”这个毕业季,检察官手把手教你躲“陷阱”!

日期:2021年07月13日

 

      

毕业季对即将离开象牙塔的高校学生而言是人生的新阶段,但是毕业生社会经验少,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不少不法分子抓住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在毕业生急于完成毕业论文、找工作等环节布下“陷阱”行骗,甚至利用毕业生实施违法犯罪。本期上海法治报“专家坐堂”邀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婧,为广大毕业生支招,如何躲过毕业季的“坑”。

1996年生的小吴是一名大学本科生。2019年9月,小吴将已经写好的论文投到杂志社,但杂志社一直没有发表。眼看论文结题时间就要到了,小吴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叫刘编辑的人,对方称可以代发论文,且不久之后就可以收到发表论文的杂志,但需要收取费用2000元。小吴将钱款转到刘编辑支付宝账户后,迟迟没有收到杂志,刘编辑也联系不上了,遂报案。

经查,所谓的刘编辑即刘某某,刘某某于2019年起与李某某等人结伙,利用李某某从网络购买的47万余条个人信息,谎称是杂志社编辑,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以代写代发论文为诱饵实施诈骗,共计骗取28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8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学术诚信问题对于每个毕业生来说至关重要,试图走捷径、“抄近道”,就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毕业生发表论文应通过正规、成熟渠道,不要随意听信网络广告。如发表论文时遇到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至个人账户的情况时,应当多思考,切勿轻易相信对方所作出的承诺,以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2020年12月,两名即将毕业的在读大专生小袁和小邵先后通过网上兼职群找到一份客服工作,工作内容是每天拨打客户电话,添加客户微信并将客户拉入微信群,每天底薪150元,每成功拉入一名客户,可提成10-30元不等。负责人杨某某、周某某等人让兼职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并使用专门的软件注册副号拨打客户电话,以推荐股票为由诱骗客户加入指定的微信群或添加指定的微信号,后相关微信群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经查,被害人徐某某、袁某某等人被上述人员诱骗加入微信群后,共计被骗600余万元。

2021年5月,小袁和小邵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小袁和小邵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但其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帮助他人吸引被害人,设立用于违反犯罪的通讯群组等,亦涉嫌犯罪。小袁因参与时间较长,在民警上门劝阻后仍继续从事该兼职工作,被虹口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批准逮捕,小邵在该团伙工作一天后发现团伙存在异常,及时停止兼职工作,虹口检察院依法对其不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现在不少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自己藏身境外,在境内招募团伙以荐股、投资咨询、直播代购等各种名义吸引被害人,再由境外人员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毕业生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分辨所在公司的性质,从事股票、期货、金融理财的公司及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如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况要及时退出,或报警求证,切勿越陷越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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