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琳,第十二届上海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主要办理金融与知产犯罪诉讼案件。 问题1.这次比赛获得荣誉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盛琳:参加这次比赛是对我十年检察生涯、五年业务工作的总结,也是下一个征程的新起点、新挑战。荣誉不代表终结,只是某个人生阶段的毕业证。 问题2.备赛过程中你认为自己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你如何克服? 盛琳:备赛周期恰逢年末结案时,左手一本卷宗、右手一本学习笔记是常态,还要应对法院结案开庭,此时怀念起彼时司法考试的慌乱——法条太多,无从“下嘴”。但,挑战无处不在,一切皆有可能。好的是,我解锁了半新的条线领域。 问题3.你参加过“最有用的”一次培训或者挂职经历? 盛琳:参加过一次全国检察机构举办的职务犯罪培训班,与全国各地的条线同仁共商监检衔接过程中办理职务犯罪的心得,知悉了每个地区不同的职务犯罪类型,拓展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在培训中对职务犯罪的类型化办理有了新的认识。 问题4.院里一直在弘扬“检察官担当”精神,说说你对“担当”二字的理解? 盛琳:老舍于《四世同堂》书:每一个有点知识的人都应当挺起胸来,担当这个重任。于我,“担当”既是一种对责任的诠释,也是一种对能力的肯定,自然要对得起这份期许。“担当”,即是要思想上敢为、能力上有为、行动上作为。进而,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有“力度”,有“啃得下硬骨头”的勇气,当然武装自己到“牙齿”够硬,才能豁出去做“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在案件审查处理时要有“温度”,依法办案是根本,法律不讲感情,但案件处理应当体现检察人的态度,一种对法律、人性、世俗的认知和思索,一种对格物致知而后知至的情怀。我们,理应如阳光,照耀黑暗而温暖周遭。之于案件办理之外要讲“深度”。所谓“凡案皆有因果”“凡人皆有喜怒”,在办案之外,多想一层、多做一点、多担一分……我们一路奋战,不应仅仅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我们也应为他人的人生增添多一种可能。 问题5.你认为新时代检察官最应该具备或者最重要的“技能”是什么? 盛琳:要做一个“社会人”。所谓“社会人”并非指成为社会闲散人员,而是要有沉得下身段、静得下心思,进能入世、退能出世的“觉悟”。人性使然,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更没有不明不白的罪与罚,每一个嫌疑人的背后都是一段纷争、一份情仇、一场交织着欲望与背叛的故事会,也可能暗藏着我们鲜有涉猎的领域、或鲜为我们所知悉的隐情。特别是作为办理商业、经济、职务犯罪的检察官,我们面对的嫌疑人多为历经商海沉浮、大浪淘沙的“精英”,办理的也大都是动辄涉及数百万元的“大项目”,若单纯以“象牙塔”式的法律思路去处理这些案件,容易形成教条主义、机械办案的刻板模式,甚至在分析案件时会陷入固执己见、剑走偏锋的“怪圈”,这就是为什么有些案件的处理被社会大众所质疑——我们习惯站在法律人的角度,而不是当事人的角度去审视案件。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站在嫌疑人的位置,从商业思维、市场规律和事故人情的层面,做一个“社会人”,去洞悉案件事实之下的真相、去了解嫌疑人行为背后的逻辑,才能把握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行为目的,最终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梳理出一缕头绪,继而牵一发动全身,使得案件办理不仅能够遵从法律逻辑,也能够符合商业逻辑、市场规律和伦理人性,真正用司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题6.讲一个从检经历中你办过的最有成就感的案件。 盛琳: 让我记忆深刻的往往不是疑难复杂案件,而是一件件小案件中作出的努力与获得的小小成就感。 记得转岗公诉部门不久后,我办理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弟弟称因为争夺房屋被哥哥用拳头击打左侧面部,造成左眼眶骨折,两颗牙齿被打落,并多次要求对其被取保候审的哥哥进行羁押。审阅案卷后,我产生了三个疑问:第一,根据弟弟的伤势,哥哥是用右手拳击弟弟,却分别造成弟弟右左各一颗牙齿脱落,其他牙齿完好;第二,哥哥对殴打弟弟致眼眶骨折不予否认,但坚称牙齿不是自己打落的;第三,作为手足的兄弟,在哥哥悔过且愿意赔偿的情况下仍强烈要求将哥哥羁押,是否存在隐情?而解决上述疑问不仅是案件定性量刑的必然要求,更会对能否认定哥哥具有自首情节、能否被继续取保候审等产生影响。 对此,我先是复核了鉴定意见,鉴定人提出不排除是左侧牙床被击打后传导至右侧牙齿造成松动、脱落的情况。但同时我又发现弟弟左侧脱落的是左上侧中切牙,但右侧脱落的是第二磨牙,若是通过作用力传导而将更为坚固的磨牙撞掉的可能性较小。于是又进一步讯问哥哥,哥哥提出了之前被忽视的细节:弟弟在争执中踹了哥哥一脚,哥哥摔倒时拉倒弟弟,使得弟弟的右脸被磕碰在一辆电瓶车车架上,造成牙齿脱落,后续哥哥才开始殴打弟弟。而弟弟在复核中则对该事实矢口否认,并坚称牙齿是被哥哥打脱落的。 为查明该细节,我先后至街道居委了解情况,并经几番寻找向哥哥的邻居制作笔录,多名邻居的证言与哥哥的供述基本一致,并提出弟弟摔倒后嘴里就出血了,还有在找牙齿的举动。而居委会也称兄弟二人常因老房争吵,哥哥因生活窘迫长期居住于此,且腿部有伤残坡脚的情况;弟弟虽然已搬走但多次提出要将其曾居住的大房间出租并要求哥哥搬进小房间生活,并存在擅自开门装修的情况。对于上述事实,最终做出判断:弟弟至少有一颗牙齿并非哥哥殴打掉落,而哥哥为避免摔倒带倒弟弟并致使其牙齿脱落的行为仅是紧急避险,不能作刑事评价,因此无法认定哥哥殴打弟弟至其二个轻伤,哥哥仍可认定为自首并继续采取非羁押措施。最终法院就轻判处了哥哥缓刑。 该案虽然是一个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但案件的事实却要求我们抽丝剥茧、寻踪觅迹。如果不去思考不合理处、不去了解被忽略的事实、不去核实案件背景及经过,就容易偏听偏信,错误定性、错误羁押,最终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其实,小小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对于我们而言,就是通过这一件件小小的案件积攒,从而让我们的工作显得更有价值,也更有意义。 问题7.你如何定义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或者说你想成为什么样的检察官? 盛琳:当我老去时,会有人记得我,会有人在因为我的决定改变他的命运,无论是好是坏后,都会由衷地说:谢谢你,让我变得更好。 问题8.对于新一年的检察工作,你最关注的点是什么? 盛琳:疫情阴霾消散后,社会经济逐步复苏,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更加重要和迫切。如何在办案过程中既能通过案件办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又能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加强对民刑交叉案件的类型化审查办理,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我这一年比较关注的热点。 问题9.你认为,讲政治是一句虚的话吗?讲政治与办案子的关系是什么? 盛琳:“讲政治”是一种高屋建瓴的说法,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讲政治”是一种“务虚”,但绝不是一句“虚话”。当好检察官不仅是要做好分内事,更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砌砖人”作用,这就需要“讲政治”;办好案子不仅是依法办案,更要通过办案推动社会发展,构建法治社会,这也需要“讲政治”;为人民服务不仅是一句口号,也不仅是让群众满意,更是我们党始终恪守的信念,这更需要“讲政治”。 问题10.说说你对“司法为民”的理解。 盛琳:不同于“三权分立”的西方国家,我们检察工作是在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施行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我们的权力本源来自于人民,履行检察职能目的也是为了人民,所以我们才会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所以要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否则我们的司法将失去初心和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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