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一起单纯的员工挪用公司资金案件,但公司报案后发现该员工还因诈骗他人曾被警方立案,公司更是莫名其妙接到法院传票,最终公司账户被封,面临倒闭关停。存亡之际,虹口区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使公司老板重新看到了希望……检察机关如何在司法办案中助力民营企业经营回到正轨? 2014年至2018年间,林某某在担任上海某报关公司出纳期间,利用管理该公司账户的职务便利,多次将该公司钱款打入个人账户用于挥霍。 为归还其挪用的公司资金,2017年2月,林某某向其朋友宋某某谎称可为其低价购买劳斯莱斯魅影汽车一辆,骗取宋某某100万元,部分得款打入该报关公司账户填补亏空。同年3月,林某某又虚构投资项目可获利的事实,骗取宋某某400万元,部分得款打入该报关公司账户继续填补亏空,其余钱款均被其挥霍。 经审计,至案发,林某某挪用公司资金280余万未归还,骗取宋某某钱款290余万元无法归还。 检察官在讯问林某某的过程中注意到,她在被本市公安人员抓获前已被外省市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但苦于证据不足而未批准逮捕。 此时林某某公司的老板也正着急:因林某某冒用公司公章签保证合同在外借款,公司被债主起诉要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因此冻结了公司400万的资产,而原告正是被害人宋某某。 “林某某挪用资金后催讨无果,公司又莫名其妙接到法院传票,账户被封,公司业务遭受莫大影响,甚至让我产生了解散员工关停公司的念头……”倍感无奈之际,报关公司老板接到了来自虹口区检察院的电话。“检察官从案卷中获悉了公司被告上法庭的事实经过,之后检察官多次与我联系了解情况,这才让我们又看到了希望。”公司老板说。 听取被害人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要全面审查案件、理清各方关系,必须将挪用资金案和诈骗案合并审理,于是,通过与外省市司法机关沟通协作,办理并案手续,在调取相关诈骗案刑事案卷的同时,积极向本案被害人、证人进行复证。 通过3个多月的努力,承办检察官查明并揭露了林某某使用诈骗所得填补自己挪用亏空的犯罪手法,而该“骗新补漏”的方式也印证了其诈骗的非法占有故意,存疑不捕的诈骗案件也得以顺利起诉。 最终,虹口检察院以林某某涉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向虹口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林某某因犯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案件判决后,报关公司持有效的刑事判决在相关民事诉讼中依法抗辩、主张自己的权利。 结案后,承办检察官收到了报关公司送来的感谢信与锦旗。“在我司一筹莫展之际,感谢虹口检察院的检察官明察秋毫,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还原了整个事实真相,令我司洗脱不白之冤,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恢复正常经营。”感谢信中写道。 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得到挽救,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是虹口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疫情期间,虹口区检察院秉持宽严相济原则,酌情运用不起诉,帮助民营企业度过疫情难关。2020年7月虹口区检察院办理了一批共计13起虚开发票类案件,对其中7个案件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或由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 检察官介绍,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往往面临民刑交叉、新类型经济、企业经营与案件侦查矛盾等难题,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是落实打击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与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关键,既要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做到“既无不及、又无过度”;又要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人身权,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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