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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做“错事”,耄耋老人被叫“家长”

日期:2020年05月28日

 

      

这天,耄耋之年的朱某在女儿的陪同下在虹口区检察院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课”......

“希望你以后不仅要照顾老人的生活,也要多关心老人的心理,监督老人的行为......”在不起诉公开听证宣告会上,检察官这样对朱某的女儿说。

原来,朱某因一时冲动与别人发生冲突涉嫌犯罪,考虑到他是81岁的老年人,并患有癌症、脑梗、半风瘫等多种疾病,且腿部残疾行动不便,虹口区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但为做到既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达到“惩戒教育预防”的效果,检察官决定请来朱某的成年子女陪同他参加公开听证。

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检察官段辉、公安机关民警张玺、区人大代表周佩铭和人民监督员庞朝婧参加会议。朱某在女儿的陪同下参加听证。

检察官对案件释法说理后,对朱某进行了法治教育。侦查机关代表、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先后对拟不起诉处理发表了意见。朱某也真诚悔过,表示不会再犯。朱某女儿也承诺会多多关心老人的生活、心理、监督老人的行为。

区人大代表周佩铭说,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是人性化的处理,希望他以后能够接受教训,规范自己的行为,遇事多听子女意见,过平静快乐的晚年生活。

人民监督员庞朝婧说,老年人比较容易冲动,希望家属能对老年人的行为多监督照顾。关心老年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生活中更要多多探望,不要让父母感到心里缺失,有失落感。

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通知老年犯罪嫌疑人的成年子女到场,不仅确保了老年犯罪嫌疑人及时、安全参与听证,也弥补了老年犯罪嫌疑人听力弱化、语言表达不清等诉讼能力上的不足,在保障老年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益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听证的效果。成年子女参与听证,亦可促使其重视履行对老年人的监护义务,真正做到约束、监督老年人的行为。

虹口区检察院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将继续探索推进成年子女参与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合发挥惩治、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加强对涉案老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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