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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公开答复会

日期:2019年11月19日

 

      

近日,第一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联合召开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公开答复会。会议由第六检察部主任程贺晓主持,检委会专职委员杨亚民、第一检察部业务主任段辉、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刘谊以及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被害人高某系老年人,其因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房租押金问题产生纠纷,遭受其持械殴打,致头部多处受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另外,高某因遭受身体侵害致精神残疾(四级),后续需持续治疗,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而张某某至今亦未对她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承办检察官发现上述情况后,联合第六检察部开展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对相关案件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后,第六检察部对高某作出救助一万元人民币的决定,同时,为切实体现对老年被害人的特殊司法关怀,在得知高某不知如何在刑事案件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后,检察官主动为申请人聘请法援律师,且法援律师亦已开展相关工作。 
   答复会上,检察官刘谊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老年人办案中心检察官发表意见称,检察机关近年来非常重视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工作,此次司法救助旨在维护老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解决其燃眉之急。律师代表则表示检察机关的此项举措给被害人的经济与精神带来了双重抚慰。申请人高某亦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这是我院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挂牌成立后,首次参与的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是全院联动开展对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的积极探索。今后,老年人案件办理中心将会进一步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打击犯罪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并重,持续关注、维护老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体现刑事司法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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