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14次党组会(扩大)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主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晓丽副检察长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上海市工作动员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虹口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的督导工作情况及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最后,曾国东检察长指出:第一,要提高认识,找差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作为根本指导,充分贯彻落实吴玉良组长在动员会上提出的“面对黑恶势力,要敢于出手、敢于亮剑,既要抓大案要案、又抓小黑小恶,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和有力震慑”,树立问题导向,寻找差距,及时整改。第二,要有责任担当,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没有“事不关己”,没有“看客”,而是要人人参与,压实责任。第三,要依法打击,出成果。扫黑除恶工作一定要依法精准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内容更丰富,手段、方法多样化,这更需要我们依法打击,不要冤枉一个人,不要漏掉一个人。第四,要标本兼治,见成效。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注重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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