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检察二部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被告人顾某某受聘担任上海海泰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期间,利用该公司审批及核查制度缺失等漏洞,与外包保安公司人员结伙,在长达一年五个月的时间内骗取该公司支付的保安服务费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后占为己有,严重影响该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健康发展。为保障本区民营经济正常运行,维护民营企业基本权益,我院检察二部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握案件事实,依法敦促被告人退赔涉案钱款,并就涉案物业公司在日常运作中所暴露的制度设置、监管及员工廉政警示教育缺失等问题,向该公司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我院检察二部主动至涉案物业公司,向该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送达并公开宣告上述检察建议,希望该公司能够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从而保障企业本身的正常运作和健康发展。该公司总经理对我院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调整人事架构,增设监管部门,加强对中高层职位的权力监管,建立信箱举报制度,并相邀我院能够派员对该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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