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皇甫长城组织分管部门专门就高检院第十一批、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进行集中全员学习。会议由检察一部主任王志亮主持,一部、三部、七部全体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参加。一部检察官丁莹、黄春笑分别结合个人的学习理解对两批指导性案例作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围绕指导性案例对实务办案的指导性意义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交流。
皇甫长城副检察长指出,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蕴含其中的理念方法,对指导一线办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加强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培训是提升办案素能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检察队伍年轻化现状和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需要,今后一要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以学促学,持续激发检察官的业务能动性;二要打破部门壁垒,转变固有观念,树立学习不分部门、不受领域所限的意识;三要端正态度,人在心在,珍惜集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真正学到脑里、悟在心里、贯彻到办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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