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虹口三大功能区建设,确立基层院建设中“改革、人才、监督、协同、智慧”的工作思路,依托大调研确定“不求体量求功能,不比数量比效果”的工作方法,培塑“公益诉讼、航运(金融)检察、检察官担当”三大品牌的工作重点,深化机制创新,弘扬首创精神,打造“检察品格”,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对接虹口航运金融双重承载区建设,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围绕区委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要求,坚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切实在大局中谋划各项检察工作。 服务保障航运中心建设。办理水上运输、船舶租赁、仓储服务、现代物流等航运领域刑事案件80件168人。妥善办理全市首例瞒报烟花爆竹出口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走访区航运办、上海港公安局等单位,针对长江水域生态保护中的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走进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等航运龙头企业,开展检察法律服务,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审慎办案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积极应对P2P网络借贷平台 “爆雷”的严峻态势,建立捕诉研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25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办理“善林系”“创怿嘉”“多融财富”等重大涉众型金融案件71件150人,涉案总金额超百亿元,涉及投资参与人4万余人。定期梳理金融案件发案特点,编发《金融涉案工作情况通报》11期。逐案开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妥善化解涉众型金融集体访18批457人次。撰写的《涉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实务认定》一文中标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重点课题。 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研究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在“宜居生活、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制度供给”等方面提出15条举措。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19件36人,积极为被害企业追赃挽损。加大对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办理利用手机APP盗转“起点中文网”文字作品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类案件22件,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走访调研上海丝绸集团品牌发展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问需问计,联合区商务委、区工商联召开“强化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座谈会,促进区域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推进平安虹口建设 认真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察专项行动,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583人,受理审查起诉1842人,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影响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从严办理谎称在虹桥机场安放炸弹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3 件。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办理刘某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10件12人。依法办理“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354件546人,办理冉某某等84人以文玩鉴定为幌子的特大团伙型诈骗案。选派39名优秀青年干警参加控申接待,切实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检察环节维稳工作。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信息通报、定期研商机制,重拳打击 “套路贷”、团伙型敲诈勒索等犯罪,从严办理赵某某等29人以游戏机房为目标实施系列敲诈勒索案、新型 “套路贷”案等涉恶案件17件88人。相关案件中所涉职务犯罪线索,经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出加强民生检察。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12件18人,办理蓝某某等8人销售假冒东阿阿胶系列案件,针对食药品领域管理问题,向企业、行政机关等制发检察建议7份。办理私接私拉等窃电案件8件8人,与区公安分局、电力监察办公室会签《电力领域刑事犯罪执法办案协作配合工作指引》,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居民用电安全。 注重修复社会关系。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发挥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作用,不批准逮捕330人,不起诉41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5件,对6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80件674人,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研究》获上海市检察机关重点课题一等奖。 强化“一老一少”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结合虹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客观实际,梳理分析近年欺老骗老案件发案规律,探索建立专办快办、督促和解、法律援助等办案机制,办理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18件37人。从严办理李某某等14人以免费赠礼、全额退款为诱饵,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诈骗案。 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29人,积极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不诉帮教、心理疏导等工作。与区妇联会签《开展未成年人成长关爱项目的合作备忘录》,提升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工作成效。针对5件5人国际学校学生贩毒案件中反映的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妥善办理王某某以招募童星为由,利用互联网猥亵儿童案;就撤销弃婴父亲王某某监护人资格问题,支持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成功提起维权诉讼。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暨兼职法治副校长系列活动,会同区教育局、青保办,在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上海市广中学校等开设法治教育课程。 三、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充分认识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框架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的重要职责,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支持,助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加强线索排摸和案件办理。围绕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权保护等领域开展线索排摸,办理各类公益诉讼线索43件,立案调查10件,制发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判1件,移送上级院起诉2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聚焦文化传承保护、完善社区治理、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重点推进,促进城区建设管理精细化,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办理全市首例历史保护建筑受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指导性案例通报,并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办理小区因高压电线架设不当影响公共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会同街道共同召开现场协调会,推动问题解决,获得居民普遍认可。 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严格履行诉前程序,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目的,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在办理一起跨度长达15年、涉及数千万国有资产流失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与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配合,通过多种途径挽回国有资产损失约3000万元。 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调查核实权和诉讼程序,办理有借鉴意义、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件,形成“制度之诉” “标准之诉”。在办理全市首例食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与区法院、法学专家沟通研讨,就管辖、公告、庭审程序等达成一致,确立了惩罚性赔偿机制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应用。 加快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对接区国资委、建管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房管局等行政部门,调研区域内食药品安全、河道治污、历史建筑保护等情况,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衔接机制。在区消保委设立窗口,现场接待公益诉讼消费投诉,受理线索9件。与区监察委员会签订《关于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相互移送办案线索各1件。 配齐配强专业办案力量。根据公益诉讼办案特点,选调市级优秀公诉人、侦查员组建专业化办案组。聘请民事、行政、环境、食药品领域的15名专家教授、专业律师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公益诉讼专业研究小组。与上海财经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开设公益诉讼研修班,加快专业化人才培养。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机关执法理念统一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聚焦主责,深耕细植,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实效。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全面激活调查核实权,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26件,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的非公经济领域诈骗案件并公开答复,获区人大代表和涉案企业肯定,该案被提名为上海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事)例,并在市政协委员视察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专场活动上作汇报展示。追捕、追诉到位56人,同比上升16.7%;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同比上升90%;制发检察建议41份,同比上升17.5%;建议上级机关提起抗诉1件。向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履职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3件,立案1件。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认真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制发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降低审前羁押率、减少不必要羁押的工作要求,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6件,同比上升28%,获采纳90件,同比上升20%。对一名唯一符合白血病近亲属救治匹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获采纳,彰显司法温度,中央电视台、中新社等10余家媒体报道。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0件,同比上升42.9%,提请抗诉并获上级院支抗4件。积极参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评查工作,办理非诉执行案件检察监督案件1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协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信息沟通,针对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9人。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探索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机制,在全市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检察办案组织体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和公信力。 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首创的《检察机关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流程指引》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采纳,并在全市推广。设立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办理了全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重构内设部门组织架构。部门数量由改革前的16个精简为11个,设置6个常设业务部门、4个司法行政部门和航运(金融)检察特色业务部门,下设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案件等11个新型专业化办案组,实现了结构进一步简化,资源进一步优化,职能进一步强化的改革目标。 有序运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变以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分部门的设置,由同一部门、同一承办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承办人对同一案件实现从提前介入、立案、侦查到审判活动的全程监督。捕诉一体后,案件质量保持平稳,办案效率有效提升。 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加强案件流程监控,首创案件全面评查机制,引入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案件评查。既评查瑕疵案件,又表彰优质案件,设定不合格案件免责事由,营造严管厚爱、尽职免责的评查氛围,确保案件质量。针对存疑不捕、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53次,讨论案件65件,为承办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 以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在案件讯问中运用智能语音技术,提高办案效率,解放双手的同时更激发创造性思维。首创律师自助阅卷系统,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免去律师阅卷预约环节,提高律师阅卷便利性,保障律师权益。研发“在线申请、网上审批、实时更新、全程留痕”的机关管理系统,提升机关管理效能。 六、积极营造检察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浓厚氛围,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围绕“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新时代检察官要求,深化检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 擦亮检察官担当品牌。制定《关于激励检察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鼓励检察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敢于办大案、善于办好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勇于自我加压。开展检察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案(事)例评审展示活动,“零口供”且缺乏直接证据的孙某某以合成裸照敲诈勒索案等10个案(事)例获评年度十佳优秀案(事)例,获奖检察官应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栏目的邀请,与广大听众直播交流。建立检察官新闻发布制度,先后召开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犯教辅教材著作权等检察官新闻发布活动11次。新设“虹茶坊”微视频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就沪牌诈骗案等典型案例向媒体公开释法说理813次,影响力位列上海市“互联网+检察指数”基层院第一名。 加强政治建设和“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严格政治学习制度,开展党组政治学习36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0次。深刻吸取陈旭案沉痛教训,坚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对照区委创建的“1+8”工作体系,当好“领头雁”,种好“责任田”。班子成员围绕司法办案、检察权运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易发环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把“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延伸至新型专业化办案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就37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集体讨论。围绕检风检纪执行、司法办案等开展检务督察17次,制发通报7期,促进作风建设。 突出“法学+X”专业化能力培养。多渠道提升检察官专业能力,组织参加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信息技术等专业化培训104人次,开展实务培训、岗位练兵84项,依托“虹·讲堂”检察文化平台邀请专家授课13次。选派干警到中远海运集装箱有限公司挂职锻炼,培育航运检察领域“叫得响”的领军人才,航运(金融)检察“护航人”团队入围首届上海检察风云团队。检察官丁莹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初步形成由3名全国业务能手、16名市级“三优一能”组成的人才方阵。 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切实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大案件向人大报告制度,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报备重要检察建议37份,向区政协专题通报年度工作。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审查和听庭评议等活动119人次,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破解民事执行难等方面的转信和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公开案件信息2543件、法律文书1059份,对拟作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54件。开展检察长在线、检察官访谈等各类宣传58次,召开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报道379次,运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702条,制作的“套路贷”小视频荣获中央政法委主办的“平安中国十大微视频奖”。 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如服务大局的制度需进一步落实,特色亮点检察品牌有待进一步挖掘;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仍需加大推进力度;“高精尖”人才的培养需进一步加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还需进一步落地,打造“智慧检察院”还需持续发力;纪律作风管理需进一步从严从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视察虹口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区委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品牌建设,深化优秀团队打造,为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开创新时代虹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局面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虹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为平安虹口、法治虹口建设提供检察保障。 二、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贯彻落实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为契机,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突出前端监督、打磨类案监督,用好调查核实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立足上海城市特点,在涉及城市公共安全、历史建筑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加强司法实践探索。 三、深化检察改革,注重改革成果有效运用。抓住落实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等关键点,深入调研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系统集成。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办案质效。 四、持之以恒从严治检,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纪律 建设抓早抓小,抓在平时,确保队伍风清气正。进一步打造航运(金融)、公益诉讼、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核心团队,培塑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爬坡奋进,埋头苦干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更紧密、司法改革更精细、重点工作更突出、工作成效更显著,为虹口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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