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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察四部首次公开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近日,检察四部以远程视频方式对一名捕后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公开审查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晓丽主持,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辩护律师、办案机关侦查人员、审查逮捕检察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以及两名区人大代表共同参加。这是本院首例以公开审查形式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该案系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的辩护人、近亲属以“亲属罹患白血病,急需夏某某做干细胞移植供体”为由,向本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经查,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逮捕,其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且无固定住所,具有社会危险性;但其是目前唯一配型成功且能做骨髓干细胞移植的供体。如何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其重病家属获得及时救治,成为检察官办理该案时关注的焦点。

“事关生命必须审慎对待。”检察四部受理申请后,立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本案的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统一的意见。随后在听取申请人意见,走访医院和公安侦查部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征求了市院业务处的意见,决定以公开审查的方式进行立案审查。

在公开审查过程中,患者主治医师介绍了患者病情,以及夏某某作为唯一干细胞移植供体的相关情况。申请人阐述申请理由后,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表示愿意认罪悔罪,并希望能够尽快帮助其亲属进行干细胞移植,且在术后再次被羁押。公安、检察机关承办人员就是否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如何在保障刑事诉讼的同时及时救助病患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也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发表了看法。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四部认为,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因涉嫌盗窃被羁押符合法律规定,但其亲属因罹患重病急需夏某某提供必需的救助,提出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亦符合情理。当法与情存在冲突的情况下,检察官应当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兼顾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与司法温度。检察四部将对该案做进一步的综合评估并依法审慎作出是否向办案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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