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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崔晓丽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本市首例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日期:2018年11月27日

 

  

近日,本市首例食药品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崔晓丽副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法庭,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院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专家及市院、分院和兄弟区院民行检察部门同志旁听了庭审,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日报、检察日报、上海日报、上海法治报、青年报等多家媒体也对本次庭审进行了现场报道。

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举证、质证,证据确实充分,并结合案件危害性进行充分阐述,释法说理层层递进,充分展现该案对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庭审取得良好效果,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支付赔偿金要求予以接受。合议庭在进行合议后当庭做出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决张某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其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减肥保健产品价值10倍的赔偿金,共计248528元;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了评议。市人大代表陈永平表示,通过庭审,进一步认识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希望司法机关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深做透,为学校和社会营造安全法治的环境。区人大代表邵曙范认为,检察机关文书制作规范,庭审中检察官说理有理有据,针对性强,充分体现了虹口检察院检察官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扎实的庭审能力。区政协委员王方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由于此类案件犯罪成本较低,当事人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具有深刻意义。与会代表们普遍表示,该案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对社会公众有良好的教育意义,食品安全事关重大、社会关注度极高,一旦出现问题将对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对社会各界进行教育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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