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检察官办公室风险防控暨任职前谈话会议。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乃康,检务督察部、政治部负责人,行政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全体人员及职级、等级晋升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政治部副主任徐丹丹从检察官办公室设立背景、特点、人员配置、权责行使以及如何对接“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主任检察官的职务激励和保障机制等十个方面对《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管理办法》予以全面阐述。检务督察部主任蔡栋坚从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等级、风险措施及管理考核等方面对《检察官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予以详细解读。
随后,蒋乃康组长与检察官办公室主任检察官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会人员代表结合检察官办公室特征及自身岗位职责,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作交流发言。
最后,蒋乃康组长在讲话中强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检察改革的现实要求,也是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两个从严”专题教育的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四责协同”延伸机制。各主任检察官应与部门负责人、行政主任共同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司法办案风险防控工作。要教育引导本室检察人员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形成从思想观念、司法作风到监督制约一体化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二是要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查找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估。要注重突出重点,紧扣“廉政”聚焦“检察权”,确定符合检察官办公室职责、符合办案组人员岗位要求的风险等级,力求“靶向精准”。要注重后续跟进,通过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风险管控常态化。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要始终以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谨慎用权,要守法、守纪、守德。行政主任、各部门设立的兼职纪检监察员也要积极参与到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内部监督当中来,学会监督、敢于监督、善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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