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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体干警签订廉洁司法承诺书

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持续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改革同频共振,近期,我院以内设机构改革后各临时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包括辅助文员、职工)签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018年廉洁司法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覆盖至全体检察人员。
《承诺书》包含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及作风建设等方面内容,明确对履行高检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市院“六条规定”“五项严禁”等检察人员禁止性规定作出承诺。各临时支部以签订《承诺书》为载体,对相关制度规定、纪律要求开展再学习,进一步做到人人明责任、时时知戒惧、处处守底线,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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