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实现新作为。近期,我院相继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推进会议,着力推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同心划船、同向发力、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新局面。
5月14日,我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李强书记在上海市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进会上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强书记讲话精神,以“四责协同”为助推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突出责任协同重音,使传导更加有力;要厘清责任、强化担当,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举措,通过责任落实的“一单两书”,推动责任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键少数”,夯实“一岗双责”,使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落到实处。
近日,我院召开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会议。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临时负责人及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蓉晖主持会议。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与检察改革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聚力推动内设机构改革。



会上,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内设机构临时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签约促知责明责,逐级构建改革后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责任体系。



会上,检务督察部临时负责人对我院今年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的若干工作制度》逐条予以解读。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围绕推进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交流发言。
内设机构临时负责人:要讲政治、强监督、有担当,要把履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与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度融合起来,与提供更加优质的合格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融合起来,抓业务、带队伍。要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使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在进行的包括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改革叠加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带来新影响,检察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的背景下,更应发挥中坚承启的重要作用,树立“一盘棋”意识,带领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积聚思想正能量增强改革动能。
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以前更多强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现在“四责协同”责任体系在前期量化到班子、分解到党组成员、落实到机构负责人的基础上,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实际,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履行辐射至检察官办案组织。同时配套制定了《检察官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而检察官办公室也必将以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晰检察官岗位职责,开出“问责、防控、廉政”三张清单,在政治纪律、执法办案、司法作风、检察职业担当精神方面,发挥模范带头和标杆作用。
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增强政治纪律意识,认真学习掌握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协助做好监督工作。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协助抓好对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环节和细节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所在部门干警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检规。要增强敏锐性,善于发现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修正偏差,反馈问题,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要求:
曾检指出:聚焦大局,在当前内设机构重构与“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等多项检察改革叠加背景下,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对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曾检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自省自觉,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要按照“四责协同”责任落实机制要求,持之以恒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展示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二是明晰责任,深化细化,以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把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贯穿管党治党、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的全过程,实现全覆盖。
三是增强主动性,强化担当,把“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要从严从实抓好党建,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水平;要深化检察改革,充分发挥全体干警对改革的助推作用。
下一步,我院将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人员调整及检察职能变化的新情况,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推动形成“四责协同”压力传导,责任全覆盖;结合部门岗位分工及检察官职责确定,组织排摸办案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并制定防控措施、形成防控清单;通过开展履责(责任项目推进)工作纪实,加强责任项目推进的过程和结果管理,进一步促进主动履职、尽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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