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复旦大学法学院民诉法教授段厚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民诉法教授王福华,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练育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诉法副教授赵秀举,市院民行处公益诉讼办案组负责人童剑,区消保委秘书长张兢,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卞良、刑庭庭长周军,区市场监管局药化科科长孙焰,以及我院民行科科长江建忠,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相关人员,公诉科案件承办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晓丽主持。
民行科科长江建忠首先介绍了我院正在办理的一起食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与会专家围绕民事侵权事实与刑事犯罪事实的认定标准与区别、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据标准如何把握、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如何确定、惩罚性赔偿金如何适用以及后续管理使用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起到较好的研讨效果。
崔晓丽副检察长对与会专家提供的专业指导和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指出,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食药品领域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较多的难点问题。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为我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借鉴,有利于提升办案质效。下一步,要充分借助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平台,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分析评估和研究论证,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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