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举行“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服务金融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竺晓忠,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清,区法院院长席建林,我院检察长金建庆,区金融服务局局长葛平,区法院副院长沈品培,我院副检察长皇甫长城,水上公安局副局长胡荣,上海港公安局副局长陆俭,区人大代表、交享越(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李子强,区政协委员、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行长刘连军,我院特约检察员、友航(中国)国际货代有限公司经理赵德粉出席会议。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金融局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我院金融检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新华社、检察风云、新民晚报、上海法治天地频道等十余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会上介绍并发布了《虹口金融检察白皮书》(2012-2016),皇甫长城副检察长介绍了“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服务金融发展”工作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区金融服务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区检察院、区金融服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和区政法委有关职能部门就本区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我院特约检察员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在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服务金融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并就合力服务保障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金融服务局葛平局长从建机制,夯实打非工作基础;严准入,重视风险源头防控;早发现,做好金融风险预警;强监管,净化区域金融环境;重宣传,提升群众防范能力等五方面介绍了区金融产业发展及金融风险防范的总体情况。葛平局长表示,区金融局将以合作共建金融风险防范综合平台为契机,与各方紧密配合,高效协作,为推动金融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我院金建庆检察长对各位来宾的到访和长期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指导、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提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要肩负起打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秩序、防控金融风险的重大责任,要树立大局意识,聚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检察职能,为虹口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二要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形成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服务金融发展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形成惩治金融犯罪的司法合力;进一步形成区域金融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形成服务保障金融中心建设的合力;进一步共同提升金融专业素能和水平。
区法院席建林院长对进一步服务保障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建议,一要充分认识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是金融产业的血脉、创新是金融产业的灵魂,金融中心建设风险与效率并重,公检法和金融局形成防范金融风险合力具有重要意义。二要细致分析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坚持防范在先、打击在后,金融创新风险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具有不可预测性,对纳入现有法律具有挑战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罪名实质分析,明确刑民边界。三要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合力加强风险研究预判,不断提高对类金融、类期货平台的监管规划和严格打击,确保区域金融产业稳妥运行。四要努力提高审判能力水平。配齐干部力量、提高业务水平、打造专业队伍,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强化信息常态化沟通。
张清副区长对各部门为本次备忘录签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对推动合作备忘录更好地落到实处,提出,一要强化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共同抓好联席会议建设。公安部门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及时通报各类刑事案件的进展,公检法三家要形成合力,深入研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二要主动发挥好打击金融犯罪职责。坚持打早打小,落地就打,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切实减少金融犯罪滋生土壤。三要充分利用金融联席会议平台。邀请金融领域的行家里手加强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打击水平和研判意识,加强对新情况、新领域、新动向的研究。四要协同推进金融犯罪源头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预防治理,建立源头治理机制,前置金融风险关口。
竺晓忠书记对金融工作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表示充分肯定,对公安、法院、检察院、金融服务局紧贴虹口区域特色、明确工作定位、共同服务金融发展大环境表示衷心感谢。竺晓忠书记围绕当前金融工作的现实背景,结合区委高标准管理要求,提出三点希望:一要聚焦服务保障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建设,跨前一步,主动对接,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推动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努力营造法治化的创新环境。准确把握创新与钻法律空子的界限,防止因办案不当影响金融创新。积极作为,为各类金融创新主体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开展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提高识别、研判、防控、打击的能力。二要对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提升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要严守安全稳定底线,确保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严厉打击危害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发挥公检法协作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各方资源加强信息研判,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的合理衔接,形成行政监督与刑事司法的合力。落实日常金融工作以及重大金融案件信息互通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办案风险。严惩发生在招商引资领域、金融企业内部的职务犯罪。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金融从业人员职务犯罪。三要着眼于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主动对接社会各界司法需求,着力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积极推广特色典型经验,在金融风险治理和违法犯罪惩治中定好基调、找准方向、明确目标,并在各项工作中注重积累经验,形成金融风险惩防及特色服务的“虹口经验”。多措并举开展廉洁服务,以本次合作备忘的签订为契机,制定“防范金融犯罪社会综合治理”系列宣传预防活动工作方案,强化企业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效应。加强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努力形成“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社会宣传教育常态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