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下午,我院举行航运(金融)检察科成立仪式,探索适合司法改革新要求的专业化检察办案模式,系全市唯一实行该办案模式的基层检察院。
为对接虹口区航运和金融双重承载区建设,我院对原航运科和公诉科内金融办案组的人员、职能进行整合,更名为航运(金融)检察科,依托专业化办案优势,办理水上、港口、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相关刑事案件,实行航运金融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预防、专业研究一体化办案机制,继续深化航运金融领域新类型犯罪和疑难复杂问题的探索研究,加大对航运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力度,强化对航运金融企业、高端人才的法律服务,力求将航运金融检察工作的成效最大化,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院自2011年成立航运检察科、2013年设立公诉科金融办案组以来,已分别办理航运类案件587件861人、金融类案件220件317人,并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综合治理,维护航运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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