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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名设计公司报警:被分公司骗了!分公司一二把手是夫妻…揭秘→

日期:2024年02月15日

 

      

“我标呢?我中的那么大几个标呢?”

2022年,上海一家知名设计公司的老板经常产生这样的困惑。作为一家在业内颇有名气的公司,在西安的投标却屡屡失败,或者干脆石沉大海。时间长了,老板逐渐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自己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

近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了承办本案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详细了解分公司是如何背叛总公司,将总公司的中标项目据为己有。同时,本案也暴露出总公司在管理上的混乱,检察官制发的检察建议,对民营企业也是一个警醒。

为了方便开展业务,2020年4月,上海总公司在西安注册成立了一家分公司,希望其协助开拓市场、完成投标和部分设计工作,并先后在当地聘用了夫妻俩分别担任西安分公司的总经理和总建筑师。

起初,西安分公司业务开展顺利,公司规模一度扩大到拥有90多名员工。然而,2021年下半年,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因收入分配问题产生矛盾,曾红等人觉得,总公司给的分成太少了。恰在此时,总公司在西安中标了一个大项目,曾红等人便动起了歪脑筋。

据介绍,建筑工程招标一般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概念标”,即设计公司向招标方展示对该工程的总体设计理念等内容。确认“概念标”之后,再依据中标内容进行第二次招标,即“商务标”。这次比拼的是报价等更具体的内容。由于第二次招标是在第一次中标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拿下“概念标”的公司都能顺利拿下“商务标”。这算是行业内默认的一个规矩。

当时,上海总公司已经两次中标,并将具体设计方案发给了西安分公司,让他们转交给招标方。此时,曾红、王柯商量后,另外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且故意把名字起得和西安分公司很像。承办检察官介绍,分公司的正式名称是“上海某某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曾红等人的新公司就叫“西安某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间的几个字一模一样。

起初,曾红等人想用这种方式,诱骗招标方将款项直接打进新公司账户,但被对方识破,表示该公司和标书上的并非同一家。随后,曾红、王柯指使西安分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唐水刻了个“萝卜章”,伪造了上海总公司的委托函、弃标书等内容,“代表”上海总公司放弃了该项目。

一番操作之后,中标的变成了成都一家建筑设计公司。由于曾红等人已经拿到了上海总公司的两份设计方案,因此他们靠着总公司的设计,从成都公司这里要到了343万余元和250万余元的“分包”价格,这些钱就打进了他们新注册公司的账户。到案发时,成都公司实际支付了102万余元。

至于上海总公司,他们制作了两份设计方案,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曾红等人第一次作案的手法还比较简单,直到上海总公司两次中标之后才下手。只要招标方和总公司稍微警惕一点,他们就不可能成功。”虹口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盛琳说,第一次得手之后,曾红等人的胆子越来越大,下手也越来越早。

2021年9月,上海总公司再次在西安投中一个“概念标”,并按照行业惯例制作好了“商务标”的方案,交由西安分公司继续竞标。这次,曾红等人直接篡改了标书上的内容,虚报了投标价格,导致上海总公司未能中标。同时,王柯以自己承包的一家深圳公司的名义参与了投标,拿着上海总公司设计好的方案最终中标。

就此,这个总价2285万余元的项目也落入了曾红等人的口袋。到案发时,他们已实际收到705万余元。上海总公司不仅又一次白忙活,而且一直被蒙在鼓里。因为曾红等人声称,第二次开标因故推迟了。

2022年3月,曾红等人将下手时间提前到了“概念标”竞标上。他们如法炮制,拿着上海总公司的设计方案,以王柯承包的深圳公司名义参与并顺利中标,还收到了73万元设计费。

但在竞标“商务标”时出了意外,原本负责此次投标的唐水生病了,曾红等人临时安排了别人负责。新人不熟悉业务,将标书上总设计师的名字写错了,导致没能中标,项目落到了一家设计院手上。

这个意外情况让中标的设计院都有点不知所措。按照行业惯例,他们以为自己这次是来“陪跑”的,并没有真正准备好承接该项目。这让曾红等人看到了“亡羊补牢”的机会,唐水成功说服了设计院,以707万余元的价格将该项目分包出去。实际承包的当然是曾红等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到案发时,曾红等人尚未实际收到这笔款项。

连续几次投标失利后,上海总公司终于产生了怀疑,并于2022年7月派人前往西安分公司调查。结果,曾红等人采取锁门等方式,阻止总公司来人对分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实际上,经过曾红等人的不断挑拨离间,此时西安分公司只剩下了20余名员工,其中多人和曾红还是同伙。

最终,上海总公司选择了报警。曾红等5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捕,并由虹口检察院提起公诉。虹口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曾红、王柯等5人有期徒刑2年至8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缴获、退缴的赃款及尚未退缴的赃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仍不足以弥补被害单位损失的,责令退赔。

曾红等人的行为固然可恶,共给上海总公司造成了3600余万元的损失,但在办案过程中,盛琳发现,上海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实在太过松散,因此才让曾红等人屡屡得逞。

比如,西安分公司的一二把手是一对夫妻,总公司不仅没有另外派人到分公司任职,平时只是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远程指挥工作,就连竞标时都没有派人到场监督,以至于连发生“被弃标”这种事都毫不知情。再比如,在竞标尚未开始时,总公司就将设计方案直接通过微信发给了西安分公司,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审批程序,这才让曾红等人可以拿着方案多次“截胡”项目。

去年12月,虹口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行至上海总公司走访,并就该案中暴露的经营管理漏洞、风险防控疏漏等经营问题向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公司要建立与公司经营配套的制度规范,确保公司在制度规范轨道上合规经营;要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避免因公司管理层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还要优化公司员工管理模式,构建企业文化软实力。

日前,检察官已经收到该公司整改回复,表示已经进一步明确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加强对员工入职、业务技能、职业经验的培训,加强总公司分公司沟通交流,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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