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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小儿科”里的“大能量”! 跟班札记(一)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作为一名去年进院的办公室干警,我的工作日常就是与一篇篇信息的“亲密约会”。那么,信息素材要从何而来呢?领导总说,信息员要有一双慧眼,业务部门办的好案子、好的经验做法就是我们信息宣传工作的源头活水,我们不能只是被动接收,要有主动挖掘的意识。然而在办公室码字,接触到的工作往往是抽象的。信息工作如何做到“言之有物”“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还是得从具体办案中去探寻一番!

这一次,我来到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开始了跟班之旅。

“六大保护”“促进双向保护”“督促监护令”……还记得一年前自己第一次接触到这些专业词汇时一头雾水,掏出手机疯狂百度的样子,只能说往事不堪回首。经过这一年的工作与学习,其实与未检老师们打过的交道并不算少,也写过几篇信息、打过不少电话,但如果问我对未检工作了解有多少,却也说不清、说不透。如今终于有机会能够来到“未检”一探究竟,亲眼见证未检检察官们的一天,学习检察核心业务,体会“未检之道”,必将深有收获。

“小团队、大能量”是我对未检办案组的初印象,办案子、忙竞赛、理卷宗……未检办案组的5位老师各自忙忙碌碌,初来乍到的我稍感紧张忐忑,但同时也对即将开展的新工作充满着期待。

刚进未检就碰到我院法治副校长与未检老师们讨论一起2名学生因过往积怨继而产生矛盾纠葛的调解案件,如何让双方需求回归本然、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调解效果最优化一直是他们讨论的核心,我也从中了解到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帝王条款”——“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现实中的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形形色色,家校纠纷、亲子矛盾……什么情况都有。”检察官们谈起平时办理的案件,一下打开了话匣子。“我们调解的最终目的是使涉罪青少年与受害青少年解开心结,让两个孩子重归正常生活。”“两个孩子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平等保护。”检察官们的解释生动诠释着一名未检检察官的担当与初心,也成为了我在未检学到的第一课——办结案件并不是未检工作的全部,做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事儿才是目标所在。

两天后,我跟随我院法治副校长刘强来到学校参与此次调解。进入检察机关一年多来这是我第一次直接面对当事人,一切都是陌生且未知的,我也略显手足无措。在调解过程中,面对调解双方一再提出的顾虑与质疑,法治副校长从情理法角度出发,锲而不舍地做工作、讲道理,设身处地地为其权衡利弊,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此期间,检察官始终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与其他几方调解者携手努力下最终缓和了双方家长的态度,实现了对两位未成年人最优的调解效果。

“对本起涉未纠纷来说,处罚不是目的。处罚虽能起到惩戒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次调解不仅是一次检察机关助力化解涉未纠纷的生动实践,也深刻诠释了惩治与挽救并重、检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理念。

来到未检第二天,带教老师告诉我“去看看检察官们的业务答辩,对未检工作会有更全面的认识。”检察官介绍,业务答辩考验着检察人员的检察理论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与临场应变能力,也是对检察业务的一次全方位综合考察。这种现场见证检察官们风采的机会自然是不容错过。

“据此,我认为对于本节事实应构成xx罪”,“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台上的检察官们有条有理地陈述与答辩,台下的我拿着小本本奋笔疾书。答辩题目的案情是较为复杂的,涉及到处理意见、综合治理、释法说理等多个方面,需以多维视角、多层维度进行精准考量。而检察官们精彩的表现,我想应该都来源于办案时的精耕细作、平时的点滴积累与日常的千锤百炼。

答辩结束临走时,检察官手上拿着的一本做满标记的工具书引起了我的注意,随便一翻满满都是标注,“熟悉、吃透法律法规是办好案子的基础”,检察官解释道,这给我以极大启发。

其实信息工作不也是如此嘛,平时勤学善思、练好内功才能在关键时刻厚积薄发、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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