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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韧劲儿”的王璐:全国业务标兵!

日期:2023年07月28日

 

      

王璐,中共党员,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她长期在民事检察办案一线,从检13年以来,她参与办理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曾2次获虹口区人民政府嘉奖、1次获虹口区人民政府三等功,办理的“天价写真”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她是第六届上海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2023年6月,她以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荣获第一届“全国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她做什么事情都很扎实。”提到王璐,大家最常说的就是这句话。作为一名民检人,她脚踏实地、严谨细致,但也大胆创新、敢于突破。她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件,涉及众多民事诉讼,因案件数量大、被害单位多、犯案手法相同,她突破了“一案一抗”的传统监督模式,在院里的大力支持下,首次尝试以类案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获得良好效果,该案被写入当年的最高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她也从不止步于办好一个案件,而是“没完没了”深究案件背后的问题,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她举一反三,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挖掘更多关联线索。针对案件背后存在明显的行政监管漏洞,以检察建议推动堵漏建制,有效避免了问题的再次发生,最终获评上海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这样的“韧劲儿”,让一些原本看上去“根本没戏”案子做成了,难题解决了。

同样的韧劲儿也体现在全国民事检察业务备赛过程中。这场备赛因种种特殊状况持续了近三年,在这条漫长的道路上,她咬牙前行,逢大事有静气,直至巅峰。“想到那么多人对我的期待与信任,我没有理由不努力、不成功。”她说。

在大家印象中,王璐说话总是慢条斯理的,而她在面对当事人时,也总是不急不躁,很有耐心。这份耐心,源自于她本心的善良,更源自于她面对当事人时的同情心、同理心。“天价写真”案中,虹口区消保委自2019年起已收到过40余次针对涉案商家的类似投诉,但商家态度强硬。面对大学生因害怕报复不敢起诉且未保留证据的情况,她耐心解释、排解顾虑,帮助大学生固定证据、沟通诉讼请求、寻找法律依据。在法庭上,面对态度嚣张的店长,她慷慨陈词、提出支持起诉意见获法院采纳。该案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在面对弱势群体时,她总是希望自己能多做一些。在办理抚养费监督案、支持农民工讨薪案等许多案件时,她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法院、行政机关等积极沟通协调,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因为她知道,这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有多需要这些帮助。

繁忙的业务办案并没有让她停下精进自我的脚步。加强理论研究、提升理论修养是民检人修习成长的必经之路。她总是自我加压,结合办案实际业务,进行理论研究和思考。仅在去年,就参与了国家检察官学院2022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22年度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等多个理论研究项目,撰写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思考——以多维检察监督为视角》一文获第三届金融检察论坛优秀奖。

难得空闲时休息一下不好吗?好,但是她希望自己成为更优秀的检察官,所以“愿意吃更多的苦”。

工作之余,她还受邀参与了上海市法学会和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录制的《民法典》条文解读,相关讲解被收录在《学习民法典知识小课堂》中,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让法治的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生根发芽,这是一名民事检察官的社会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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