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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网络安全 检察守卫未来”,一起听未检检察官宣讲!

日期:2024年09月17日

 

      

近日,“网络同心·安全同行”2024虹口区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正式启动。9月13日,“网络同心·安全同行”2024虹口区网络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也在北郊中学开展。

作为虹口区网络安全宣讲小分队的一员,虹口区院未检检察官黄鑫曌也分别在启动活动以及进校园宣讲活动中带来《护航网络安全 检察守卫未来》的宣讲展示。

2023年3月至4月,孙某甲、刘某某(刚满18岁)在某技工学校就读期间,为非法牟利,与他人结伙实施手机口诈骗,即一般两人一组,同时使用两部手机且打开扬声器公放,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由诈骗分子通过上述方式使用专门话术实施诈骗。

其中,孙某甲负责与上家联系,与刘某某共同胁迫同校未成年人魏某某提供手机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000余元。孙某甲指使未成年人孙某乙提供手机号以及拨打电话,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万余元。 

虹口区检察院先后以孙某甲、刘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以孙某乙涉嫌诈骗罪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为十个月;以魏某某涉嫌诈骗罪决定相对不起诉。经法院审理,孙某甲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什么是手机口犯罪?即学生准备两台手机并排放置,一端通过QQ等软件连接境外诈骗分子,另一端拨打国内被害人,实现诈骗人与被害人的直接通话,以业务退费、快递丢失等为由行骗,躲避了电话归属地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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