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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吹响家庭保护“监督哨”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为帮助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以检察之力协同汇聚更多社会力量、链接更多社会资源,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照顾照料、保护与教育,近日,虹口区检察院召开《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签约仪式暨2023年第一次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活动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主持。虹口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毅,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相关领导及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及虹口工作站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

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及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监护监督线索移送、监护监督评估启动及确立评估小组等具体程序规定,充分保障了监护监督制度的落实落细,更好地体现了各单位凝聚合力,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实施细则》是对2021年12月多部门签署的《关于加强虹口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确立了配套的具体工作流程,囊括线索审核、联席会议、正式评估和分级处理等多个环节的内容。

签约仪式结束后,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会上,与会各方就是否对一起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案件及一起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导致严重违法的案件开展监护监督评估,充分讨论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进展情况、未成年人目前状态、心理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并对开展监护监督评估表示极大认同。

通过讨论,与会各方一致同意对两起案件均展开监护监督评估。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保护人,如发生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甚至监护侵害等情况,将对未成年人造成巨大伤害。此时,需由公权力介入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监护监督工作实践,积极推进监护监督评估小组的成立、监护监督方案的制定及监护监督员的指定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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